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50号 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50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李永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点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垃圾分类
按照住建部出台的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垃圾主要分四大类,分别是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废旧电池属于有害垃圾类,按照垃圾处置的标准,有害垃圾必须由专业的处置机构进行规范处置。
二、主要做法
1.自2017年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国家、省、市有关工作目标任务,逐年出台《石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涉及垃圾分类的34个成员单位职能职责,方案倡导全县机关单位、企事业、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2024年出台《石林县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对机关考核方案》,将垃圾分类考核纳入年度县对乡镇(街道)及部门考核。组织对小区、学校、单位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开展检查指导累计52次。在各物管小区、老旧小区、单位企业小区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点236个,配备4种不同种类运输车辆进行分类清运。成功创建石林县生活垃圾分类 4个示范小区,示范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参与率达到 100%,分类准确率达到 80%以上。
2.推动垃圾分类“党员先锋行动”和志愿服务行动,有效引导居民定时定点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探索实施垃圾分类量化积分制,落实“人人承诺、天天一做、季季点评”,推动垃圾分类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文明素养,形成人人争做垃圾分类先进个人、户户争当垃圾分类先进家庭、机关单位个个争创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的工作局面。全年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12次,全年累计发放宣传折页、分类垃圾袋、雨伞、宣传围裙、宣传帆布袋等宣传材料共计2万余份,在双龙广场、公园、小区、街道等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志愿者服务宣传累计86次,2024年11月2日在双龙广场开展“垃圾分类新时尚,绿色生活我先行”主题宣传活动。
3.2024年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8%、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7%。2024年全年共回收利用再生资源纸类9275吨,塑料类4456吨,金属类8815吨,玻璃类191.40吨,电子产品859吨。
三、完善有害垃圾的收集处置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垃圾处置标准,开展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工作,2024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引进企业石林绿巨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开展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业务范围涵盖、可回收物、旧衣服、塑料、纸类、铁、有害垃圾的收集,该公司主要运作模式为“互联网+上门回收”。市民点击绿巨能回收或扫码可预约上门回收业务,回收的有害垃圾存放到有害垃圾暂存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与云南鸿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有害垃圾处置协议,确保我县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燕敏 0871-67786887)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