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答复的函
肖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大叠水村委会小团山村排水沟渠》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团山村是板桥街道叠水村委会下辖内的一个自然村。修建高铁时,小团山村旁隧道施工结束后,石渣填埋地点复耕面积80余亩,复耕区部分区域安装了水管,没有排水沟渠。经过多年运行,原来安装的水管破损严重,无法运行,已经无法满足该区域农田灌溉,加之没有排水沟渠,复耕区域农田耕作不便,已出现部分群众即将改变土地性质的苗头。
二、办理情况
从小团山村鱼塘处修建长2千米的灌溉沟渠,解决复耕区域农田灌溉属于工程建设,需由村委会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将建设内容、所需资金等向街道办事处申报,街道办事处核实后向相关部门申报,待项目立项,资金到位方可安排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县水务局积极争取水利建设资金,同时多渠道整合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小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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