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85号 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85号提案答复的函
毕琼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石林县城及景区实体餐饮行业实行明标明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作为知名旅游城市,餐饮服务是游客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程度直接影响城市形象和旅游口碑。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餐饮行业“无菜单、价格不透明、消费无清单”等问题,不仅可能引发消费纠纷,还可能通过自媒体传播对全县旅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明码标价作为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保障,是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价格欺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近年来,虽然相关部门在推进明码标价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景区和餐饮单位标价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影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已开展的工作
(一)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为确保明码标价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景区及餐饮行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标价不规范、虚假折扣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针对节假日、旅游旺季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价格乱象的发生。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为方便消费者维权,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67794315,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关于价格方面的投诉举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良好机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迅速响应、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三)加强政策引导与法规宣传。通过举办餐饮协会培训班、利用媒体平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加强宣传明码标价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石林县城及景区餐饮行业价格监管。继续深入开展景区及餐饮行业价格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明码标价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加强与文旅、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研究解决景区及餐饮行业价格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三)提升服务质量与优化消费环境。在加强价格监管的同时,注重提升景区及餐饮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整体水平。通过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引导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健全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四)加强宣传教育与社会共治。持续加大明码标价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价格知识。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海龙,0871-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