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48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48号建议答复的函
董艳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天奇医院新建血液透析室、独立血液透析中心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始终高度关注慢性肾病患者的健康需求。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及慢性肾病发病率攀升,目前石林县内登记在册需定期血透的患者已超591人,且每月需进行8-10次透析治疗。目前,县域内仅县人民医院提供血液透析服务,服务能力确实存在总量不足、单元短缺的问题,导致部分患者不得不远赴县外就医,不仅加重了其经济与身体负担,也可能延误治疗时机。我们对此现状感同身受,并将持续致力于提升县域血液透析服务能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二、限制因素
在推进解决上述问题的过程中,我们面临着以下关键的政策性制约因素:
(一)全市总量控制,我县新增指标受限
根据昆明市卫健委印发的《昆明市血液透析单元设置规划(2024—2026年)》文件,全市血液透析单元的增设实行严格的区域总量控制和规划管理。该规划基于全市人口结构、疾病谱、现有资源分布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综合测算,对各县(区)可新增的血透单元数量有明确的上限规定。2025年度市级规划分配给我县的新增血液透析单元指标仅有9个,2026年无指标,按文件规定现有指标不满足新建血透室/中心最低指标要求(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10个/20个),无法支持社会资本新建独立血透中心或增设医院血透室。
(二)审批权限层级在上级,县级无自主审批权
依据《昆卫便签关于印发<昆明市血液透析单元设置规划(2024—2026年)>的通知》规定,天奇医院为市级审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设置申请,并依据设置审批文件,在完成建设工作后,按照逐级申请的原则向发证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全市范围内新建血液透析建设项目,由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医疗质量评估中心组织省级专家组验收。设置审批权限均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县级无相关权限。
三、下步工作
鉴于以上限制因素,我局也将积极推进下列工作: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指标。我局将持续、主动地向昆明市卫健委汇报我县血液透析患者的实际增长情况和面临的突出困难,据理力争,恳请市级层面在下一轮规划调整或年度指标分配中,充分考虑石林县的特殊需求,尽可能为我县增加血液透析单元设置指标。
二是科学规划与资源优化。在现有框架和资源下,我局将严格按照“公平可及、群众受益”原则,科学规划县域内血透资源的布局和发展,指导县人民医院优化服务流程、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利用好现有血透单元,努力缓解供需矛盾。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与服务监管。加强对现有血透服务机构的监管与指导,确保服务安全与质量。同时,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加强相关人才培养和技术提升,为未来可能的扩容奠定基础。
您指出的问题正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当前面临的指标限制和审批权限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政策瓶颈。我局将继续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积极向上沟通呼吁,全力争取更多支持,努力推动我县血液透析服务能力早日实现质的提升,让更多肾病患者能在家门口获得安全、有效、便捷的透析服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许箐 0871-67793763)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