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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508-10147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8-22 16:09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2 16:0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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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力,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全县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制化、社会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5.综合研究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负责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的相关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省、市、县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发掘、研究、保护工作;指导做好少数民族语言和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9.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10.负责归国华侨、侨胞侨眷、台胞台属的联系和服务,以及侨胞权益保护、侨务正常宣传;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日常联系、交流联谊、跟踪服务;负责了解掌握党外人士档案资料并做动态化管理;负责统战领域代表人士的思想引导、政策宣传、建言献策;负责相关统战组织的联系指导,协助其进行会议活动、对外交流、学习考察;负责接待统战领域来信来访,及时向上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负责统战文化调查研究、统战宣传教育、信息处理;负责协助县委统战部做好其他统一战线服务性、事务性工作等职能职责。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民族宗教综合科。所属单位1个: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研究所),该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核算,与局机关合并在一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离休0人,退休6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

一是强化教育常态化制度保障。制定《石林县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五旗五徽五认同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石林彝族自治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全方位、全覆盖开展主题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重点开展“五史五观五认同”和“五旗五徽五认同”主题教育,打牢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基础。二是实施“三大工程”与“六大行动”。实施党员干部培元固本、青少年学生夯基育苗、各族群众凝心铸魂“三大工程”,开展深学细悟、阵地育人、融荣与共・同心筑梦、石榴籽、立德育籽、立德育苗“六大行动”,将“五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确保宣传教育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如:利用新学期开学,结合思政课教育,在民族小学、民族中学等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讲堂,引导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三是组织专题培训辅导。邀请相关专家为干部、群众等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辅导。四是结合中央访问团访问路南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高全社会知晓面、参与面,进一步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阵地。在长湖镇中心学校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故事汇(五),通过回顾中央访问团西南分团到访石林历史,教育各族引导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

一是强化线上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媒体,赋予各类活动以彰显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网络宣传氛围,开展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展示。二是强化线下宣传。发挥好石林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陈列馆、一支人民的军队纪念馆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在县城内主要街道、广场、公园和重点区域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标识牌。三是强化文艺作品宣传。以文艺展演、故事汇、摄制纪录片、编排歌舞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拍摄以1950年中央民族访问团访问石林为背景的纪录片《北京的亲人来啦》,编排巡演表现石林县民族团结进步探索史的歌舞剧《情满圭山》,整理编辑石林县民族团结创建系列成果集等。四是培养网络宣传力量。依托石林丰富的旅游、文化和自然资源禀赋,让每一名景区解说员成为移动的民族团结宣传委员,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立体声。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在现实场景中进行宣传,也能借助网络平台扩大宣传影响力。五是融合平台搭建网上阵地。通过云南民族时报、春融微语、昆明民宗、融荣与共·美美石林、石林融媒等阵地各类平台,搭建民族团结进步的网上阵地,讲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石林故事,建设好网上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六是积极开展民族古籍的抢救保护、整理研究与利用。开展撒尼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数字化采集工作,通过古籍活化利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三)持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

一是“民族团结一家亲,交流合作共进步”为主题,连续29年与陆良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协商活动,共谋合作、共商繁荣。二是持续深化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开展交流与合作,与安宁、五华、禄劝、罗平、腾冲、宁洱等兄弟县市区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合作双赢,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三是与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四城聚力,在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举行的2024查干湖“春捺钵”开湖季启动仪式上向域内外发出“红石榴”邀约。四是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签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联盟合作协议》;石林县、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共同签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建联盟框架协议》,在更广阔的范围内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了新活力。

(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地共建“石林模式”

一是“院校 + 社区”结对共建。建立契约式联结、清单式共建、嵌入式融合机制。与6家高校签约40余个村(社区)结对,发布 4 类专题活动,以“三单”模式打造实践项目,通过“六个一”实践活动搭建校地互通新通道。二是“资源+需求”人才共育。“双向选择”选拔36名高校学生骨干担任基层团组织副书记,“双向管理”明确职责并落实保障,“下沉基层”提供300余个实习岗位,400余名大学生参与实践锻炼。三是“志愿+实践”项目共享,形成双向互动格局。“青+乡村振兴”开展20余期志愿服务活动;“青+民族团结”依托基地打造7条研学路线,开展15期活动;“青+文明实践”聚力关爱帮扶开展18余期活动,聚力教育帮扶开展8期活动。

(五)精准指导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一是深入示范点位精准指导。结合最新的测评指标,组织对各迎检点位讲解词进行了3轮集中修改完善,及时修正不当的话语体系。对石林风景名胜区、五棵树村、小箐村、县民族中学等点位开展实地模拟,采用边练边提升的方式帮助讲解员提升讲解水平。邀请第三方机构对相关点位进行实地指导,组织迎检点位分管领导、讲解员开展互观互检,有效提升各点位讲解员讲解水平。二是精心准备细化创建。优化线路精设计,强化统筹规划,注重点位之间衔接,确保每个示范点位主题鲜明,精准设计组合迎检线路应对不同时长、不同对象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迎检及学习交流精品线路,实现迎检不走回头路。三是续增强指导创建力量。聘请 32 名同志作为石林彝族自治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研究员,进一步加强全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队伍建设。

(六)依法加强对全县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是与全县各宗教场所签订《石林彝族自治县宗教活动场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落实三是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场反馈并督促场所及时整改。共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133次,安全隐患11。四是组织开展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工作。教职人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寺院宣传栏开辟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窗,邀请县司法局专业人员深入场所进行法治宣讲,引导信教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五是以宗教活动场所“五进”为抓手,推进石林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实践走深走实。六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效解决了维则村委会与维则天主教固定处所长达8年的历史遗留问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资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428098.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8098.39,占总收入的97.97%;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0000.00,占总收入的2.0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0635.00元,增长12.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3699.77元,增长9.98%;其他收入增加86935.23元,增长2836.60%主要原因单位今年增加了昆明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典型示范点提升经费30.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407991.47。其中:基本支出2871276.95,占总支出的65.14%;项目支出1536714.52,占总支出的34.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6014.07元,增长11.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720.62元,增长4.01%;项目支出增加335293.45元,增长27.91%主要原因单位今年增加了昆明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典型示范点提升经费30.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1276.9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73125.35元,占基本支出的93.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151.60元,占基本支出的6.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6714.5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2024年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资金1536714.52主要用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传播民族文化、重新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以及保障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宗教和谐的工作当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6607.4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0%。与上年相比增加349083.87元,增长8.82%,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45548.3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6%,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6%主要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基本支出及专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包含上级拨入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490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完成年初预算的89.8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大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0992.7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完成年初预算的79.7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82359.1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包含上级拨入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2804.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完成年初预算的93.4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22677.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69.60元,下降14.5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19942.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94%,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27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7.60元,下降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12.00元,下降58.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812.00元,下降58.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支出决算为22677.40,完成年初预算的50.3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69.60元,下降14.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19942.40,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2735.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7.60,下降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12.00,下降58.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专项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151.60比上年减少8972.50,下降4.33%,主要原因是根据石组调〔2023〕29号文件调出行政人员一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785520.54元,其中,流动资产647764.24元,固定资产13775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199.5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386.72。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20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77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包括: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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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50822103148168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2210315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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