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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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局是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及管理的职能部门。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政策,编制全县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受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对涉及文化、旅游市场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监督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服务科(文物科)、项目建设科、资源开发科、行业管理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务并入局机关,不单列。)
3.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图书馆
4.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中心
5.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馆
6.石林彝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分别是:
1.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务并入局机关,不单列。)
3.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图书馆
4.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中心
5.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馆
6.石林彝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纳入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1辆。车辆超编原因是2008年因工作需要购买一辆车辆,2015年国家文化部赠送一辆图书流动车。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党建引领,凝聚干事创业强大合力
一是抓实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以来,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6次,“三会一课”学习12次。二是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出台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扎实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读书班”。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让纪律这把外在的“戒尺”,成为党员干部内心的“戒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三是认真落实能力作风提升年工作要求。聚焦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围绕全县文化旅游重点工作,制定2024年调研计划,制定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问题清单,全面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全面落实“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分管领导就分管科室(单位)工作进行点评和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就全局重点工作进行再强调和再部署,办公室就主要领导安排的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工作件件有回音。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年初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重点和特色亮点工作清单,上墙督办,巩固形成周保月,月保季,季保年的工作格局。四是党建搭桥书写全域旅游新篇章。建立宜良—石林文化旅游产业链跨区域党建联建共建机制。落实石林、宜良两县每月联系的会商机制,确定了“十个共同”的工作措施,签订了共建文化旅游产业链协议书,共同邀请省内知名策划规划团队设计旅游线路,高位统筹推动石林—九乡地质奇观旅游线路打造工作。两地达成门票联动机制,推出“云南人游喀斯特二日游”旅游线路产品,并同步出台针对OTA及旅行社的销售政策。推动石林县A级景区门票联动,形成组价产品——“石林县A级景区一票通”,同步在石林风景区停车场设立石林全域旅游服务中心,县内A级景区开设售票窗口和综合服务窗口售票。11月,县委与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共同签订了昆明—石林机关党建联建助力全域旅游发展对口帮扶协作框架协议,下一步将从“组织共建、资源共享、产业共育、活动联办、招商联动、服务联盟、典型共推、品牌共创”等方面深度挖掘合作帮扶内容,重点做好石林“老景区”升级改造、夜间文化产品打造、以糯黑村为代表的乡村旅游、少数民族风情展示、沉浸式演绎场景打造、新业态产品打造等工作,使石林成为“老景区”改造升级的示范、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的典范、现代科技赋能的示范、少数民族风情展示的典范。
(二)聚焦全域联动,推进旅游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是完善旅游体制机制建设。召开2024年石林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议,组建了以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班长的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专班,设立综合协调、产品策划运营、项目推进、宣传营销等四个工作组。出台石林县文旅融合推进产业发展四项工作协调机制,包括石林斗牛全产业链工作协调机制,石林刺绣、彝族服饰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石林行业协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石林非遗活化、产业化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每个协调机制均明确一名县领导牵头落实任务,切实提升文化产业助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质效。目前,《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已完成省内立法调研和县内调研,形成了《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文本(初稿)。旅游总收入增速、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被纳入2024年石林县当好排头兵大竞赛赛道,全域旅游发展质效进一步巩固。
二是摸清家底抓实资源普查。委托第三方旅游资源规划开发团队,组织对石林县范围内餐饮、住宿、景区景点等旅游资源进行实地调研,对石林的文化、旅游、康养等资源进行深入挖掘和深度整合。聚焦省、市、县当前旅游工作重点,开展了石林县旅居产业调研、“体”“旅”融合发展调研以及石林县住宿、餐饮、温泉等旅游资源的普查。首发启动“石林旅游尊享线,解锁全域旅游新玩法”线路产品。完善了旅游大数据平台,推进石林景区门票线上销售系统建设,已完成与携程、美团两家OTA单点门票销售的合作协议签订,全面上架除景区全票以外的半价票和旅游会员卡产品。
三是持续强化文旅品牌创建。石林县入选2024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入围2024年第四届中国文化百强县名单,;杏林大观园景区获评云南省绿美景区标杆典型、2024中国“避暑消夏好去处”“旅居康养示范基地”;石林县圭山镇糯黑村、石林街道五棵树村被公示为第一批云南省金牌旅游村拟认定名单;李翠英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张晓梅、所忠明、曹彩梅入选云南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
四是加强文旅招商和项目建设力度。坚持“人人都是招商主体、处处都是招商环境、时时都是招商时段、事事都是招商形象”理念,抓实招商引资工作。2024年1—10月,完成项目包装10个,新签约6个项目,入招商库4个,完成率133.3%;省外产业到位资金0.9062亿,完成率67.1%;新签约入固定资产投资库2个,完成率100%。新开工3个项目,其中2个纳入一季度全县集中新开工项目。
五是优化提升文旅市场环境。深入推进“2+1”巡查模式,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黑导”、“野导”、“甩团甩客”、未签订旅游合同、擅自改变行程等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2024年以来,妥善处置涉旅投诉件121件,导游甩团及纠纷37起,涉石涉旅敏感舆情7起,受理“一机游”平台游客投诉59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6.49%。未发生重大涉旅负面舆情。动态推进“30天无理由退货”企业承诺工作。纠正导游不规范服务行为100余起,妥善处置团队纠纷滞留37起。立案调查文化和旅游行政处罚案件7起,其中:查处歌舞娱乐场所违规经营行为4起、旅行社企业2起、旅游从业人员1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起,处罚金额8.27万元。
(三)聚焦文化赋能,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兴盛
一是文旅融合质效持续显现。以“十大文化旅游宣传活动”为抓手,以节为媒、以节促旅,全面擦亮文化石林金字招牌。成功举办2024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新春群众文化系列活动、石林阿诗玛文化旅游节、石林火把节、首届唱响阿诗玛音乐嘉年华等文化旅游宣传活动,活动形式多样,融合传统民俗与现代艺术,满足不同游客文化需求。2024年石林火把节引入音乐嘉年华等新兴业态,在巩固传统客源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年轻客群。县委、县人民政府在会后召集召开火把节复盘工作会,总结办会经验,提出工作要求,为来年高质量办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文化惠民力度不断提升。以县城为重点,推进20个“一刻钟文化圈”建设任务。指导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旅游活动,促进乡村文化旅游。县文化馆、县图书馆、7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96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空间全部按要求免费开放,每周免费开放时长县图书馆达到64小时,文化馆59小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馆、农民画馆按要求免费开放。举办2024全民阅读日活动,持续开展“书香流韵”读书会等线上线下全民阅读推广活动。2024年1-11月,全县共开展文化活动415场次,惠及人数138万人次。
三是扎实做好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积极开展活态传承,组织非遗相关方参加“阿诗玛文化旅游节”等系列活动,展示石林非遗成果,推进非遗与旅游融合。石林七彩美伊彝族刺绣非遗工坊设计总监曹彩梅入选2024年云南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石林撒尼人家彝族刺绣非遗工坊、石林七彩美伊彝族刺绣非遗工坊2家入选昆明市第一批市级非遗工坊;石林县2024年共5人被命名为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张玉英进入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石林撒尼人家彝族刺绣非遗工坊进入云南省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公示名单。多渠道讲述非遗故事,与县级媒体合作推出《我是非遗传承人》系列节目5期,协助省文旅厅完成《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音”为昆明》音乐纪录片拍摄。
四是文物活化利用迈出坚实步伐。打造文博系列产品,积极向上争资70万元,用于李埏故居修缮与展陈,拟定于2024年12月2日举办开馆仪式。2024年“五一”期间,首次引入庭院剧《问心》在城鼓楼万寿宫上演,探索文物活化利用新实践。有序推进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开展大型建设工程文物调勘,新发现20处文物点并做好复查工作。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召开安全工作会、开展培训演练、多次检查并督促整改问题、调查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宣传并打击破坏行为等保障文物安全。完成部分市级文保单位标识碑和说明碑安装、县级文保单位修缮、指导圭山项目和五棵树会谈旧址修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资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3359685.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59685.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45642.29元,下降-18.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45642.29元,下降-18.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主要是石财预〔2023〕438号全民健身中心综合馆健身项目工程款资金5339605.08元,用于全民健身中心综合馆健身项目工程款支出, 2024年无此项收入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3430073.76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0411.14元,占总支出的68.50%;项目支出7379662.62元,占总支出的31.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07808.91元,下降17.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45900.28元,下降13.80%;项目支出减少6853709.19元,下降48.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石财预〔2023〕438号全民健身中心综合馆健身项目工程款资金5339605.08元,用于全民健身中心综合馆健身项目工程款支出;石财预〔2023〕375号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办会经费2994000元,2024年无此两项收入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50411.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16998.45元,占基本支出的94.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3412.69元,占基本支出的5.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79662.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石财预〔2024〕88号石林县2024年退休党支部资金项目经费4200元,主要用于石林县2024年退休党支部支出;
石财预〔2024〕25号四项协调机制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四项协调机制工作;
石财预〔2024〕142号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经费423980.36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
石财预〔2024〕16号新媒体运营服务的经费400000元,主要用于新媒体运营服务;
石财预〔2024〕217号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1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
石财预〔2024〕16号“旅游革命”省级奖补资金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经费120000元,主要用于石财预〔2024〕16号“旅游革命”省级奖补资金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建设;
石财预〔2024〕1号执法办案等工作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工作;
石财预〔2024〕25号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工作经费35970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工作;
石财预〔2024〕16号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款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款;
昆财教〔2023〕235号2023年全省旅行社招徕省外游客奖励奖补资金12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全省旅行社招徕省外游客奖励奖补;
石财预〔2024〕231号文旅品牌创建、宣传营销工作经费99902.47元,主要用于文旅品牌创建、宣传营销工作;
石财预〔2024〕16号石林县武庙前殿瓦屋面保护维修工程尾款资金142070,主要用于石林县武庙前殿瓦屋面保护维修工程尾款;
石财预〔2024〕19号旅行社招徕省外入滇游客奖励资金45300元,主要用于旅行社招徕省外入滇游客奖励;
石财预〔2024〕5号2023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458200元,主要用于石财预〔2024〕5号2023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
石财预〔2024〕5号文旅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41524元,主要用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
石财预〔2024〕5号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观察场所补助资金1386386.35元,主要用于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观察场所补助;
石财预〔2024〕25号石林银瑞林国际大酒店公司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留观工作的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石林银瑞林国际大酒店公司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留观工作;
石财预〔2024〕5号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310794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
石财预〔2024〕25号集中隔离留观酒店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集中隔离留观酒店疫情防控工作;
石财预〔2024〕231号2022年昆明市政协提案办理的专项资金199200元,2022年昆明市政协提案办理的专项资金;
石财预〔2024〕1号县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项目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专项工作列支
石财预〔2024〕151号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9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列支;
石财预〔2024〕142号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昆财教〔2023〕225号2024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省级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6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省级免费开放专项工作;
石财预〔2024〕83号2024年免费开放经费项目经费1441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免费开放工作列支;
昆财教〔2024〕37号2024年市级配套免费开放经费项目经费192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市级配套免费开放工作列支;
石财预〔2024〕231号2024年文化馆县级配套免费开放资金项目经费15485元,主要用于2024年文化馆县级配套免费开放工作;
石财预〔2024〕5号2023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5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市级补助工作列支;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项目经费合计300000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
石财预〔2024〕1号编外人员工资支出项目经费67200元,主要用于非遗馆保安人员工资支出;
石财预〔2024〕142号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经费284759.36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石财预〔2024〕83号2024年免费开放经费项目经费1441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免费开放工作列支;
昆财教〔2024〕37号2024年市级配套免费开放经费项目经费20683.44元,主要用于2024年市级配套免费开放工作列支;
石财预〔2024〕231号2024年文化馆县级配套免费开放资金项目经费11049.12元,主要用于2024年文化馆县级配套免费开放工作;
石财预〔2024〕1号2024年图书馆县级配套免费开放资金项目经费26458.52元,主要用于2024年图书馆县级配套免费开放工作;
昆财教〔2023〕225号2024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省级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6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省级免费开放专项工作;
石财预〔2024〕5号2023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5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市级补助工作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30873.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5%。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5107008.91元,增长/下降-18.02%,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石财预〔2024〕88号石林县2024年退休党支部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05475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1%,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资金3772158.27是项目资金,部分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无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234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2%,完成年初预算的84.84%。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51677.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7%,完成年初预算的237.5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留观工作,年初无此项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78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完成年初预算的97.08%。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类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25596.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1186.60元,增长182.8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104556.5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25%,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1040.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75%,完成年初预算的70.1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2137.27元,增长22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049.33元,增长75.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040.3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9049.33元,增长75.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596.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1186.60元,增长182.8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104556.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1040.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2137.27元,增长22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049.33元,增长75.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040.3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998.29元,比上年增加20210.06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成立了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专班,从各相关单位抽取人员,但是相关经费未落实,故从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电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5626400元,其中,流动资产2628700元,固定资产29963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66.9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包括: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12670335701111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部门版)20250821022843395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汇总决算数据2024年)2025082110160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