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春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路美邑村村民小区建房宅基地审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上一轮村庄规划(2015年),路美邑村第一、二、三、四4个村民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划定了新建住房小区选址范围。2016年的相关政策规定,建房用地选址在村庄规划范围内,即使用地性质为耕地,只要在当年指标控制名额内可以审批新建住房,故从2016年开始,该小区按照各年分配的新建指标名额逐年审批新建住房。因各年指标有限,每年下达到各村委会的指标仅有2-3户。
2020年以前,在该小区新建住房的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已经报批了一部分,2020年至今,由于政策有变动,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相关手续,才可以审批新建住房。由于政策模糊不清,操作性不详,无法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导致不能审批新建的原因,购买过该小区宗地的未批建的农户为此问题重复上访。鹿阜街道多次与县级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已安排鹿阜街道自规所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待耕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妥善,该小区未批建的建房户可按照农房审批程序逐级申请办理相关建房审批手续。
感谢您对鹿阜街道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周雄云 0871-67796549)
鹿阜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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