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2025年8月14日)
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现石林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按期申请换证和年龄超过60周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应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并公告作废(详见附件)。相关从业人员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否则将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相关人员将被注销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交回至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C14—C16归档。逾期不交回的,依规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超过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注销清单
附件2.年龄超过60周岁从业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注销清单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