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36号提案答复的函
胡继新委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化解台创园落地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台创园高度重视园区企业诉求,将该项目列入书记会办项目上报,召集职能部门专题研究。一是因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已经形成历史事实,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难以做到免予处罚。二是该项目作为县人民政府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建设用地出让方面、供地方面,县人民政府已经做了地价具体协商,按照无收益地块进行组价出让,没有把园区基础设施的投入资金作为开发成本分摊到公司拿地地价,已经实行了成本倒挂;其次在土地租金成本测算方面也是做了优惠,公司土地出租租金达不到园区其他企业的平均租金水平。土地租金属于应支付给农户的专项资金,不能以企业的基础设施投资投入,抵减土地租金。
下一步,台创园管理委员会积极协调,会同职能部门和企业找到合适的处罚方式和处罚额度,协商处理,减轻企业影响,同时积极申请将项目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化遗工作。同时提高代办员队伍服务质量,实现企业的全天候服务,梳理农业投资项目建设流程,指导企业合法合规进行项目建设,确保最大程度服务好企业。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促进以企业良性发展,实现企业和园区发展双赢。
感谢您对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朱智祥 0871—66395095)
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