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53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李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城市品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重点,以落实责任为保证,全面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落实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效率大幅提升,市容环境整洁清新,城市运行规范有序,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高。
一、强化宣传管理,推进责任落实
一是制定市容秩序及“门前三包”宣传计划,通过电视、融媒体等宣传平台对市容秩序整治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规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加强开展门前三包责任落实监管和政策宣传活动,对沿街商铺开展“面对面”“一对一”上门宣传,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000余份,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群众管理城市、维护城市意识,提升沿街商铺经营者的文明意识。二是结合“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协调,通过法制宣传等活动的开展,介绍城市门前三包方面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及便民服务措施,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增强依法维护权益的自觉性。
二、强化日常管理,保障市容秩序
一是常态化开展市容秩序及“门前三包”整治,以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乱扔垃圾、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不文明行为;整治行道树和公共设施上乱刻乱画、拴系晾晒、攀折树木、践踏草坪、擅自占用绿地等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行为;整治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物品、占道经营和超铺面经营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整治农贸市场漫滩经营、卫生脏乱、乱停乱放等问题。二是持续加大对商铺违反“门前三包”相关规定的监管力度,秉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采用“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通过服务手段解决、20%通过管理手段解决、10%通过执法手段解决,通过说理式执法和以案释法等方式,推动当事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并纳入考核,确保市容秩序整洁有序。
三、落实示范创建,创新管理模式
开展沿街商铺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结合实际情况,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实践,提出了“沿街商铺自我监督+智慧管理+群众监督”的门前三包管理新举措,推行沿街商户“红黑榜”,在石林县城全面试行;每个月根据“门前三包”日常考核情况,在石林融媒发布一期“红黑榜”,每期中通报10家红榜,5家黑榜,2025年以来已发布了六期“红黑榜”,每年对门前三包履行较好的部分商户进行公开表彰奖励,激励商户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强化沿街商铺“门前三包”管理,及时清理整治影响市容环境问题,同时充分利用智慧城市管理系统,扩大监管范围和增强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袁春霖 0871-67786995)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