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94号 建议答复的函
陈婉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店招店牌设施管理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职能职责,对全县建成区内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治,通过清理整治,消除了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了设施设置行为,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得到明显提升。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全县范围内2500余个大型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户外广告设施再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户外广告设施的位置、设置单位、规格尺寸、设置时间、审批情况、运行情况等信息进行登记,并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结合摸底工作开展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安全、用电等安全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提升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人人重视安全、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2024年7月至今,对建成区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开展了4次大排查,发放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查记录卡2543份,签订户外广告设施安全责任书2543份。
二、强化清理整治。结合排查情况,对建成区内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进行整改或拆除,对破损严重、丧失使用功能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拆除。截至目前,共拆除商业户外广告设施9块,户外招牌5块,完成37块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户外广告和招牌闭环清理整治(其中22块户外广告拆除14块,安全检测后保留8块;15块户外招牌拆除12块,安全检测保留1块,拆旧设新2块),有效净化了城市商业广告环境。
三、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加强对新增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审核审批,严格按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对设置位置、外观形象以及使用材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广告设施符合技术标准,并与城市风貌相协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二是加强对建成区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的监管力度,督促产权人(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市貌情形,并结合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建立完善了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做到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保证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版面整洁、设施安全,城市品质得到不断提升。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户外广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规范户外广告审批、户外招牌设施备案工作,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精神,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成效。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完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产权单位和业主清单,定期督促检查产权单位和业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袁春霖 0871-67786995)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