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82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82号
建议答复的函
吴荣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拨付叠水村委会国家森林乡村建设补助资金》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叠水村委会2019年根据国家、省、市、县林草局对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要求,成功申报国家森林乡村,增加了叠水村生态绿量,改善了乡村生态环境,对我街道乡村绿化美化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市级财政对成功申报的行政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一次性给予每个村30万元资金补助,用于森林乡村建设,但截至目前还未拨付补助资金。板桥街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并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板桥街道办事处关于给予拨付2019年叠水村委会和大叠水村委会国家森林乡村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经与县财政局对接,此资金已经由县林草局牵头向县财政申请专项资金,若资金拨付到位,我们将及时与您联系办理拨付手续。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岚汀 0871—67742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