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73号
建议答复的函
段正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板桥社区工作经费支持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板桥社区作为辖区重要集镇、板桥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及日常管理中承担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对提升街道整体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12月,板桥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社区实际困难,经专题研究,决定安排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板桥社区开展国家卫生城市日常迎检及环境整治工作。但因县级财政资金统筹调整,该笔经费未能按计划拨付至社区。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并将积极协调财政渠道,争取后续补足相关支持。
鉴于当前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及重点工作统筹,2025年暂无专项经费支持。后续将持续关注板桥社区工作难点,积极向县级部门反映基层实际困难,结合财政状况及创建工作任务,酌情研究支持方案,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提供必要保障,全力缓解社区工作压力。
感谢您对基层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跟进此事项,全力推动问题解决。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明 0871-67742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