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52号
建议答复的函
赵美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民生诉求修缮板田村村内道路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道路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乎农村日常生产生活的出行安全,对提升农村生活品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你所提的龙溪村委会板田村常住群众64户264人,村内靠西北方向高处分布8户30人,仅有一条道路连接村内主路,路段涉及350米,路况较差,坑凹不平,又窄又陡,给8户人家造成生活不便和带来行车安全隐患。街道办非常关心此项工作,第一时间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了解情况,村内道路属于村小组集体的资产,不属于交通部门投资建设的,产权不归交通部门,所以也没有村内道路修缮此项专项经费,无力给予你们资金上的帮助。我街道将与村委会协商,积极配合村小组多方筹资,及时对该道路进行修缮处理,同时向上级反映争取资金,如有资金来源我们将及时与你们联系。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誉红 0871—67742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