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3号
建议答复的函
陈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北小村村内太阳能照明灯进行维护修缮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情况
北小村村内有太阳能照明灯120余盏,因为安装多年,设备老化,多数已经不能正常进行照明,影响村民夜间出行。部分路灯杆子已经锈化倒塌,存在安全隐患。北小村集体经济薄弱,无资金修缮。
建议:希望相关部门支持对北小村村内太阳能照明灯进行维护修缮。
二、建议办理情况
2025年4月已经由石林街道办事处牵头,向石林县委农办申报对北小村村内120余盏太阳能照明灯进行维护修缮,截止目前已经维护修缮完成。
感谢您对石林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钏金星 0871-67701472)
石林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