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16号
建议答复的函
普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五棵树村480亩土地四至界限问题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情况
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多规合一规划时发现五棵树新村480亩土地权属仍属于乐尔村、小箐,五棵树新村村庄界限,在行政区划不清晰的情况下,规划项目无法落实到五棵树村委会,对五棵树村未来的多规合一规划产生了阻碍。
建议:请县人民政府落实五棵树新村480亩土地四至界限,以便加快五棵树村的规划,为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议办理情况
因土地四至界限的认定关系到村集体资源资产等重要问题,需要查找可靠依据,目前正在对接民政查阅相关材料,待找到相关资料后可对五棵树村480亩土地四至界限进行现场认定。
感谢您对石林街道村庄界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杨能 0871-67701472)
石林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