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7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李艳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厘清土地与林地资源图斑盘活全县林地及果园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蓝莓产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云林函〔2025〕52号)文件,在林地上种植蓝莓应遵守造林技术规程中关于营造灌木经济林的有关规定,符合营造林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不得改变林地性质,无需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退耕还林地中经济价值及生态功能低下的经济林,可按退耕还林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树种更替,仍纳入退耕还林管理。在园地等非林地地类上营造的蓝莓经济林,不纳入林草部门监管执法范围。允许合理利用苗圃地(省级确定的保障性苗圃除外)发展“选育、扩繁、示范”一体化、设施化蓝莓基地。我县林地管理范围为国土“三调”融合数据、国家级退耕还林数据、林权证持证地块三类地块叠加范围,都有相关矢量数据,管理边界明确,不存在林地划定不清的问题,只是从2018年新一轮土地确权、2019年国土三调启用以来,存在林地被相关部门颁发土地确权证、国土调查规则与林地管理相关政策存在冲突的问题,该问题属全国存在的共性问题。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25年6月18日下午,石林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到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李艳珍代表进行了面对面商讨。
(一)自2019年“国土三调”数据启用以来,与林地、土地确权等存在冲突的问题,在全国普遍存在,我县林地管理范围为国土“三调”融合数据、国家级退耕还林数据、林权证持证地块三类地块叠加范围,都有相关矢量数据,管理边界明确。
(二)林地范围涉及面积大,范围广,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林地矢量数据不具备向企业推送条件,但欢迎相关企业及个人到林草局进行林地地块属性查询,林地管理界线范围以外的地类不属于林草部门管理,园地管理范围及用地政策请咨询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
三、下步工作方向
近期国家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全国“一张图”建设方案,按方案要求,到2027年年底完成国土调查规则与林地管理规则的统一,逐步完成“一张图”建设工作,石林县林草局也将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配合上级林草主管部门完成“一张图”建设工作,进一步厘清土地与林地资源。
感谢您对全县耕地流出涉林图斑整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钱庆玺 0871-67796853)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