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5号 建议答复的函
赵红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此后,逐步形成并完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系。石林县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近年,石林县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护,以上级林草部门下发图斑为线索,持续开展打击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工作,旨在打击毁林开荒、违法占用林地等行为,2021年以来,累计核实3000余个疑似违法图斑,打击查处300余起涉林案件,收回林地60余万平方米,打击力度,逐年加大,毁林开垦等行为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二、建议办理情况
2025年6月20日,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议办理工作人员到石林县龙泉路13号和赵红兴代表进行了面对面商讨,向赵红兴代表阐述了县林业和草原局近年来对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及持续开展打击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工作状况,2023年,县城周边等乡镇存在砍树等行为,因自然资源部门开展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此项工作对象地块为耕地,属于农户在自有耕地上自主植的树,少数群众未了解具体情况并盲目跟随,存在砍伐林木等行为,经过林草局和各乡镇林业工作人员普及法律法规及政策,已经对该部分当事人进行制止,对涉及林地进行植被恢复,并要求当事人员在所在环境进行宣传,带动周边群众,呼吁大家共同守护好森林资源,管好绿水青山,创造宜居美丽石林。
三、下步工作方向
石林县林草局将对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工作持续深入,扩大宣传面及深度宣传,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和打击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工作力度,感谢您对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钱庆玺 0871-67796853)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