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84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84号
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王毅代表:
您提出《关于关注“一老一小”心理健康软需求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老龄化、家庭结构变化
和生活方式改变等诸多因素对民众心理健康和社会心态的影响越来越凸显,“一老一小”心理健康问题愈发突出。
“一老一小”心理健康软需求原因:1.“一老一小”群体心理健康现状:2024年,我县60 岁以上常住老人共有4.49万人,留守老人共有75人,当前老年群体受社会参与感不足、家人关怀缺失、身体机能退化等因素影响,致使老年群体产生心理困境,主要表现为孤独感、认知障碍、记忆力功能障碍及焦虑烦躁等症状。在册留守儿童522人。初中学生乐观水平、耐挫性水平,小学学生有抑郁倾向、中度及以上焦虑、网络成瘾的比例高。2024年,石林县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共开展心理咨询服务95人次。2.“一老一小”群体发展困境:一是老年群体身心健康管理服务需求难以满足,二是养老服务资源的短缺与过剩并存,三是部门资源整合联动还需加强,四是专业队伍力量和水平还需加强,五是家庭教育相对缺失。
解决“一老一小”心理健康软需求建议:1.探索试点“老幼共托”模式,推动解决“一老一小”照护难题。2.完善“家校社医政”五维度联动工作体系,解决资源整合问题。3.健全心理健康全链条服务体系,解决服务闭环管理问题。4.加强本土专业队伍培育,解决人才短缺问题。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健全制度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困难儿童社会救助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入职查询工作的通知》《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职责的通知》等文件。老年人关爱服务方面,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关爱“一老一小” 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石办发〔2024〕2 号),要求每月至少探访一次,对需要进一步提供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精神安慰、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及时引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开展服务,推动建立长效服务机制。7月底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探访70人,探访率达100%,并录入云南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二)抓实动态管理。紧紧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艾滋病儿童等进行了全面走访排查,通过残疾人数据对比、婚姻数据对比,全县目前一共排查了7名困难儿童,其中圭山镇3名,石林街道办4名。根据排查结果,精准施策,将符合事实无人抚养的2名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其余5名正在乡镇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手续。通过与各乡镇(街道)、教体局的协同,对辖区内留守儿童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并建立了完善的留守儿童信息电子档案,做到了一人一档。
(三)建立儿童主任定期联系制度。全县94个村(居)委会儿童主任负责与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保持定期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提供相应帮助。
(四)部门合力联合行动。一是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活动。协同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妇联等发布石林县爱心妈妈招募公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爱心企业等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六一”儿童节活动,组织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到石林县地质博物馆参观、做手工、做亲子游戏,开展消防知识、交通规则知识宣传,发放爱心蛋糕等关爱帮扶活动。二是积极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带队下沉服务到村委会,为37名困境儿童孩子们送去节日慰问。三是积极联合开展爱心伴成长活动。联合县检察院策划开展爱心伴成长活动。经过前期入户走访,动员社会爱心企业积极参与,深入基层,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状况,为全县5名没有户口的儿童提供书包、玩具、零食、衣服等物资,提升他们的获得感。
(五)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儿童。一是支持社会组织承接社工项目。我局通过社会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心之源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承接石林县“从心开始,爱育未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开展“从心开始、爱育未来”心理健康讲座 13 场;对鹿阜街道、板桥街道等5个乡镇(街道)的96名困境儿童等开展入户家访,组建15人、5个小组的家访队伍;形成2 份项目需求调研分析报告;开展“点亮心灯”主题小组活动3次、“心之声”主题小组活动2次、“心之能”主题小组活动2次;开展心理咨询个案15次,实施物质帮扶慰问5人 。在征得监护人及服务对象同意的情况 下开展不少于10个的一对一或多对一儿童个案帮扶活动。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东城社区“儿童之家”社工服务项目开展了10场活动,包括中秋亲子游园、“微心愿”上墙及实现、关爱困难儿童家庭、元宵节亲子活动、“学雷锋”爱国主义教育、儿童心愿守护、母亲节插花、端午暨儿童节亲子活动、“七一”红色传承体验等,活动地点涉及社区广场、活动室及石林县老圭山景区,参与人数累计200余人次,涵盖亲子互动、心愿帮扶、节日庆祝、红色教育等内容。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开展大可乡困境家庭增能计划服务项目,新增1场“橙色”居家照料活动,聚焦15名困境儿童开展生活技能培训。增加1次个案辅导,确保15名困境儿童均享“一对一”心理支持,增强服务精准度,为他们提供心理疏导、关系调试,开展“牵手童行,为爱护航”大可乡困境家庭儿童心理沙龙活动1场,链接慈善资源,开展“端午粽香,情暖夕阳”大可乡高龄独居老人探访慰问活动1场,捐赠慈善爱心物资价值1500余元。 二是探索实施“慈善爱心驿站+社区基金”的新模式。选定龙泉社区以“慈善爱心驿站+社区基金”模式整合资源,联动协调企业、基层力量、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等多元主体搭建服务平台,通过筹集社区基金、接收社会捐赠、链接慈善资源,提供困难救助、“一老一小”关爱等公益服务,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提升居民幸福感与获得感。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联动养老科探索试点‘老幼共托’模式”
我局将积极响应“老幼共托”模式探索,梳理社区(村委会)辖区内闲置公共空间,整合儿童之家、幸福食堂、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推动其改造为兼具养老、托育功能的综合服务点,试点“普惠托育点嵌入养老服务驿站”,提升闲置资源的利用率。探索社会化养老机构参与关爱“一老一小”活动,采用“公建民营”等模式,以优化健康养老服务、完善健康养老保障、普及健康生活、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积极发展康养事业,为养老服务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培育本土社会组织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政策支持,对于本土社会组织(恩慈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着力支持其拓展服务业务,延伸服务至儿童老人领域,特别是在儿童服务领域的深耕与延伸。对于确实无意继续开展相关业务的社会组织,需引导其规范做好资金划转工作,协助其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资金平稳转移至其他具备承接能力且专注于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确保资金用途不变、效能持续,切实保障儿童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有愿参与“老幼共托”的机构和社会组织,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研究税费减免等优惠,降低运营成本,吸引其投身于儿童领域服务。
(三)落实关爱服务机制
严格落实关于明确儿童主任职责的文件,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严格落实定期走访、电话回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殊感染儿童、留守儿童,及时更新留守儿童电子档案。利用儿童之家,提供图书、娱乐设施,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组织志愿服务团队,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学习辅导、情感陪伴。
(三)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作用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参与方,我局将重点开展好联合协调会议,推动信息共享与联动协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反馈民政领域“一老一小”服务数据,协同县教育体育局、县妇联、团县委解决儿童心理疏导、照护支持等问题。
(四)继续支付社会购买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继续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针对老年人的、儿童的“心理游戏辅导”“亲子关系建设”等志愿服务。依托村(社区)社工站,链接妇联、团委等力量,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尤其关注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重点群体。
三、关于“健全心理健康全链条服务体系”的配合行动
我局将主动融入“防范-发现-干预-帮扶-诊疗-回访”闭环管理,积极协调石林县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在日常走访排查中,对发现的儿童心理行为异常等情况,及时推送至县级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对困境儿童、同步移送低保科落实临时救助、生活照料等帮扶措施,保障减少因基本生活困难引起的心理问题诱因。
感谢您对我县“一老一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海 冯婧 0871—67798890)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共青团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