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
答复的函
李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石林县基本养老服务资源利用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共5个,其中农村敬老院4个(石林中心敬老院、板桥敬老院、大可乡敬老院、圭山镇民族敬老院),县社会福利院1个(待运营),总床位数300个。石林中心敬老院,在院接受基本养老服务集中供养的25人,占全县集中供养人数的55%,床位数128个,占全县基本养老服务总床位数的43%,接收来自鹿阜、石林、圭山、长湖、西街口等乡镇(街道)的特困老年人,是全县运行情况最好的公办养老机构,但也存在诸如工作人员思想不稳定流动性大、运营管理维护资金不充分影响专业化服务质量、长足发展难以满足现代化要求等问题。建议:一是优化基本养老机构资源配置,将大可乡敬老院、板桥敬老院在院老人转移到石林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提升运营管理效能、节省成本。闲置敬老院可作为在地健康老年人娱乐交流场所进行管理,如圭山民族敬老院,或探索委托运营。二是石林中心敬老院由县民政局直管,将对全县基本养老资源充分利用和政策作用充分发挥起到积极作用。下步结合相关政策,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等,争取省市政策支持主动权,深化县养老服务改革发展。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25年6月,云南省民政厅在组织全省养老业务培训
会上提出:今年年底将要出台有关农村敬老院整合的相关实施意见,将敬老院规模小、供养人数少、硬件设施差的向条件好的养老机构合并,边远地区向城市方向靠拢。对于将大可乡敬老院、板桥敬老院在院老人转移到石林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提案,待省上出台实施意见后,我县结合实际再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目前,敬老院撤并的具体实施方向还不明确,下一步根据上级出台的敬老院整合相关工作方案,通过实地调研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为优化养老服务资源利用做好各项工作。
李刚代表,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联系人:冯婧 联系电话:67798890)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