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81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81号提案
答复的函
黄兆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化解落地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自然资源局在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登记难”问题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有效解决了一批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项目。2021年至今,全县共化解23个历史遗留“登记难”项目,解决了4000余户购房群众不能办证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进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牵头住建、税务、发改等部门形成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出台政策文件,创新解决路径
在深入学习相关政策精神、参考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县自然资源局会同职能部门研究草拟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石林县加快清理和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石不动产化遗办〔2021〕1号),明确了主体缺失(如企业、单位注销灭失)、土地审批手续不全(超容积率、无土地手续、用途不一致等)、资金短缺(开发企业无资金缴纳有关费用)、违法建设、无法竣工验收等问题的化解路径,为解决“登记难”提供基本遵循和政策依据。
三、坚持防治并举,源头防控遏增量
为从源头上防治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新发,县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开展“交房即交证”“交地及交证”服务,通过企业提前承诺、信息提前采集、权籍调查提前安排“三个前置”,开展“交房即交证”“交地及交证”流程再造,有效防范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
下步,在县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撤销的情况下,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扛牢扛实化解责任,会同住建、发改、综合行政执法、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将化遗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落实到位,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激发发展活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刀星宏,0871-67746827)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