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85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85号建议
答复的函
昂美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尽快实施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成石林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情况
(一)《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于2020年7月启动编制,2021-2022年主要围绕专题研究和“三区三线”划定开展工作,2023-2024年集中力量完成了规划核心成果的编制。目前,已按省、市相关要求完成了编制报审的全部程序,并于2025年3月5日取得了市人民政府的批复。
(二)完成石林县86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编制报批工作。《石林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自2021年启动,按照“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规划编制任务计划,石林县经核定在城镇开发边界外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共86个。其中,2021年完成43个村、2022年完成40个村、2023年完成3个村。86个村庄规划均按照《“云南省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手册》要求,我县村庄规划编制严格遵循手册中的7个环节28个步骤完成。规划方案按照报批程序要求上报县规土委办会、规土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底前全部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2024年6月底前,规划成果数据库全部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入库备案成功。
(三)推进《石林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石林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自2023年启动以来,石林街道、板桥街道、西街口镇、长湖镇、圭山镇、大可乡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完成了初步成果,并完成了公众意见征求、部门意见征求、听证及乡镇人大审议程序,经县规土委办会审议通过,待修改完善后上报县规土委会审议。
(四)积极推动石林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项目。在已获批《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基础上,石林县2023年-2025年已编制完成并批复实施了《石林县石林岔口单元详细规划》《石林西站(高铁片区)站前先导区单元详细规划》《巴江桥至三叉河段巴江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云南石林产业园区核心区(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昆明石林南站物流园详细规划》。目前,中心城区部分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已形成初稿,并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一次,正在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尽快报审。
(五)积极组织编制行业领域专项规划。2023年至今,组织编制了《石林县历史文化遗产空间规划》《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绿化美化总体规划(2021-2035年)》《石林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石林彝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等专项规划,为行业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规划支撑和保障。
二、国土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规划管理体制处于改革时期,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管控政策不断调整完善,我县规划于2023年底已经完成编制、审查、上报工作,但由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尚未获国务院批准,作为下位规划的《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就一直在等待审批,整个昆明市都存在这样的情况,从而出现规划迟迟未完成审批的情况。
(二)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的管控严格,现在主要是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土地,这与很多人的预期有着较大出入,在村庄规划中,村庄建设用地是与村庄人口规模、村庄现状用地现状、人均建设用地规模密切相关,村庄全县的建设用地规模不能大于原有村庄用地的1.1倍。且新增建设用地需要形成占补平衡,即占一补一,这给新增建设用地增加很多困难。规划主要是让有限的用地空间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发挥效益、更能创造价值,难以满足所有的建设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效
一是深化规划传导,组织完成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审批及数据入库,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统领作用。《石林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后,及时上报县规土委会审议,2025年年底前完成批复;加快推进《石林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项目》,结合详细规划评估结论和片区发展需求,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年内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全覆盖;加快推进行业领域专项规划编制,《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绿化美化总体规划(2021-2035年)》《石林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石林彝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等专项规划按照上级部门时限要求尽快推进报审工作。
二是做好全县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清单管理,指导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各领域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及时将批复的专项规划纳入规划“一张图”管理。
三是适时开展规划修编工作,在上级政策指导下,适时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片区详细规划进行修编,并指导好乡镇(街道)开展村庄规划修编工作。不断完善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实用性,更好的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要素保障。
四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确保各级规划目标、底线管控、空间布局等要求逐级分解落实。落实“三区三线”及规划指标管控要求,强化城市“四线”及其他控制线等底线约束,做好规划符合性审查。严格规划许可管理,规范规划、建设、管理全流程监督,加强乡村地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管理。
五是加强规划批后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在单个建设项目取得规划核实意见前,每年针对单个建设项目的巡查不得少于2次,发现违反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及时将认定情况报送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
六是加强对规划政策的宣传指导服务工作。针对最新规划政策法规要求,定期到乡镇(街道)、服务企业开展专题培训、现场答疑、技术指导等宣传工作。
感谢您对石林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易安冉0871-6778336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