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0号 建议答复的函
苗林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屯社区内乱停车情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的建议内容,我局分管交通管理工作的局领导多次带领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进行了实地踏勘和专题研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用于生产生活的轿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数量猛增。但车辆增速与道路建设速度不匹配,大屯社区由于村庄建设与道路规划建设不同步,村庄内无公益性停车场地,社区工作人员有限,又无专项经费招聘管理人员对集体所有权内的道路维护和管理,导致群众车辆在村内道路乱停乱放的问题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交通顺畅、阻塞消防通道。
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实际,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协同治理,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加强与大屯社区紧密协作,联合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携手打造安全有序、通行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强化巡逻,保障道路通行效率。优化勤务部署,增加大屯社区道路巡逻频次,强化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交通拥堵点,全力保障道路畅通。三是广泛宣传,提升群众规范停车意识。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警力深入社区、自然村等地,运用“石林警方”新媒体平台、村村通“大喇叭”等载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普及规范停车知识,增强群众文明停车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治理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我局在全县范围内查处违法停车6700余起,深入社区、村寨、单位、企业、集镇等场所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60余场次。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大屯社区的交通管理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努力为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同时,我局将积极与社区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探索建立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乱停车问题。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金龙,0871-67795321)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