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74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杨毅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非机动车、农用车、老年代步车、三轮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变化,我县非机动车、农用车、老年代步车、三轮电动车数量快速增长。截止今年6月,我县该类车辆保有量近5万辆,但其中符合国家公告“国标”的车辆不足2%,大量车辆无法在车管所办理登记注册和保险业务,车辆技术状况差,且大部分驾驶人未经过专业加试技能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实际,我局高度重视,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加强源头监管。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对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获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持续推动各乡镇(街道)开展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喷涂建档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变型拖拉机风险隐患治理,夯实农用车监管基础。二是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和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醉酒驾驶,以及变型拖拉机使用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隐患车辆上道路行驶风险。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民辅警进学校、进农村开展“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利用“石林警方”、农村“大喇叭”等媒介及时发布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今年以来,深入社区、村寨、单位、企业、集镇等场所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60余场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源头治理与路面管控,深化部门协作,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农用车、老年代步车、三轮车的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金龙,0871-67795321)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