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14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杨卫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万城昌乐路红灯口的摄像头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万城昌乐路红灯口(昌乐路与义学街交叉口)周边小区、学校、幼儿园集中,人员流动量大。目前,该路口的红绿灯及摄像头等电警设备由产业园区在道路建设时按照“三同步”原则建设,但尚未建成,需建设方进一步完善后才能投入使用。而对于在岔路口、斑马线口处增加“小喇叭”进行24小时不间断交通安全警示语音播放的建议,考虑到会对周边学生、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影响,暂不适合实施。
为改善该路段交通状况,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实际,我局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完善交通安全设施。2022年以来,经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教体局、产业园区等部门协调,在义学街与昌乐路十字路口摆放移动红绿灯1组,在巴江小学路段设置让行标志4块,限速标志、提示标牌2块、,爆闪灯1盏,施划人行横道线、黄色网状线标线100㎡,设置减速丘4组、禁鸣提示牌2块、道钉20个,有效提升了道路安全性能。二是加强高峰期交通管理。我局严格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在上放学时段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协同学校、家长规范停车秩序,全力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强化日常巡逻管控。在日常工作中,对违规停放的车辆以鸣笛、短信、电话、现场喊话等方式进行提醒劝离,对有驾驶员在场的进行劝导教育,让其立即驶离,对无驾乘人员在车上且经提示未及时驶离的依法处罚,切实做到全面清理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四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日常整治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向交通违法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督促周边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维护商铺门前停车秩序。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加强学生及接送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万城昌乐路红灯口电警设备的建设完善工作,确保设备早日投入使用,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有效监管。同时,持续优化交通管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警力部署,加强日常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此外,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氛围。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金龙,0871-67795321)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