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8-0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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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文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宽中寨待客处至公墓水泥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圭山镇海邑中心公墓于2010建成投入使用,中寨待客处至公墓路段两米多宽的水泥路面现在已满足不了日常使用,需适当扩宽中寨待客处至公墓的水泥路。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由镇分管领导负总责,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做好扩宽中寨待客处至公墓水泥路的建议办理工作。
(二)目前,已把扩宽中寨待客处至公墓水泥路项目列入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库作为,下步将多方筹措资金,争取上级部门资金补助支持。
感谢您对圭山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毕云祥,0871—67731008)
圭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