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17号建议答复的函
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17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建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蝴蝶村中心水塘进行修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蝴蝶村中心水塘位于蝴蝶村中心位置,是蝴蝶村生产用水重要蓄水点,自2022年开始,水塘的蓄水量不断下降,经排查,塘内存在漏水点,现已无法保障蝴蝶村基本生产用水。2023年底,蝴蝶村筹资对水塘进行了简单修缮,但效果甚微,依然无法正常蓄水,塘里的水被流失,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用水。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由镇分管领导负总责,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做好对蝴蝶村中心水塘进行修缮的建议办理工作。
(二)目前,已把蝴蝶村中心水塘进行修缮的项目列入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库,下步将多方筹措资金,争取上级部门资金补助支持。
感谢您对圭山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李国成,0871—67731008)
圭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