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57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5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秀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宜邑村中央水池围水挡墙》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长湖镇片区长期干旱,导致春耕生产用水困难。为保障长湖镇舍色村委会宜邑村春耕生产急需用水,缓解2000余亩烤烟、人参果、辣椒等支柱产业,建设中央水池。该水池处于宜邑村低洼处,具备雨季汇流积水条件,前期已动员群众清理水塘淤泥。
结合宜邑村广大群众意见,为防止水塘存水流失,建议对该水塘进行水池挡墙加固,高度3米,周长600米,存水量10000方,初步预算为90万元。请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二、建议办理情况
你所提的关于修建宜邑村中央水池围水挡墙的建议,经相关单位实地踏勘,情况属实,该项目已立项实施。目前关于修建宜邑村中央水池围水挡墙的项目已经完工,共投入资金约15万元,其中9万元属于2024年烟草抗旱资金,其余资金待争取上级资金补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使该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长湖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泉江,0871-67734009)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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