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 报 (三)
发布时间:2025-07-18 16:12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通 报
(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石医保处字〔2025〕第0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6MA6KU50G4P
法定代表人:许川
行政相对人名称:石林慈宁精神病医院
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老马冲
违法事实:存在过度检查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处罚类别:责令改正、罚款
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1079.7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7月10日
处罚机关: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