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89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89号建议答复的函
普春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宜政村委会垃圾收集设施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宜政村委会下辖大海子村、阿着底村、老寨村三个自然村。自开展垃圾治理工作以来,人居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垃圾进山入林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然而,当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垃圾收集设施的严重不足,村集体经济基础相对薄弱,难以筹集资金购置必要的垃圾收集设施。目前,全村拥有垃圾收集设施7处,包括3座年久失修的垃圾房,2座不符合现行标准、需拆除的垃圾池,以及2只垃圾桶。现有的垃圾收集设施远远不能满足日常垃圾收集的需求。因此,垃圾治理工作显得尤为紧迫。争取资金支持5万元用于推动宜政村委会垃圾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建议已被县人大列为重点办理建议,并安排5万元经费用于解决宜政村委会垃圾收集设施的问题。为更好的改善宜政村委会农村人居环境,长湖镇人民政府经研究需要在宜政村委会实施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其中就包含增加垃圾收集设施的内容,已将人大安排的资金整含在内,其余资金正在申报筹措中,待资金到位后一并实施。在此基础上,请你们做好日常清扫保洁,按要求将垃圾转运至镇级垃圾中转站,避免垃圾进山入林,切实保护农村人居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长湖镇将积极加强与上级对接,争取更多乡村振兴资金,争取尽快为宜政村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对现有垃圾清运方案作出完善,更好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感谢您对长湖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晋源0871-67734009)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3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