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46号
提案答复的函
王宇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糯衣文物保护性修缮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949年11月1日,国民党577团和481团进犯圭山革命根据地。为粉碎敌人进攻,11月3日,路南护乡三团配合边纵13团、14团在糯衣上寨落雁山一带据险设伏,同时边纵13团抽调一个营配合护乡三团佯攻弥勒县城,分散敌人在圭山的兵力。11月4日拂晓,护乡3团和边纵13团与被诱入伏击圈的敌军577团展开激烈战斗,边纵14团一个连迂回从敌人左侧猛烈进攻,战斗持续到中午12点左右,击毙敌方副营长以下36人。敌军577团受创后退回路南城。这次战斗,护乡3团战士李士成、通讯员苗田秀、县武工队战士张选廷牺牲,边纵13团3营营长尚福田腿部受伤。因战事紧迫,三位烈士就地埋葬。
2015年4月,石林县人民政府投入资金,平整了墓前场地并用石板铺设,对三位烈士坟墓进行修整,用大理石栏杆对坟墓和墓前场地周边进行围挡,对进出祭扫的道路进行了扩宽、铺设,极大的方便了祭扫和管理工作。
目前,李士成、苗田秀、张选廷三位烈士坟墓未纳入文物保护范围,更未确定文物保护等级。近年来,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直致力于辖区内革命纪念设施的提升改造,2024年,我局把糯衣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作为一个革命纪念设施改造项目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争取资金,已通过市局审核,后被省厅评审专家组驳回,驳回理由为:小、散的革命纪念设施不得申报市级以上改造资金,特别是散葬烈士墓,原则上必须搬迁进入地方烈士陵园集中安葬,集中管理。同时,石林县也遵循上述原则,不再安排该类项目资金。
下一步,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多方努力,争取提质改造项目;同时,加强革命纪念设施巡查检查力度,确保革命纪念设施环境整洁,氛围肃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赵越,0871-67797067)
石林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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