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12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12号
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毕有芳代表:
您提出《关于新建革腻村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革腻村有102户,总人口数为378人,老龄人口占三分之一以上。因现在随着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有了一定改善,老年人饭后需要一个活动场地,现在村上已征收革腻上村水塘下约一千多平方米土地,希望建一个老年活动场所,但由于缺乏村集体经济,无力建设此场所,建议帮助新建革腻村老年活动场所。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因县财政资金困难,在养老服务领域建设方面投入减少。请村委会、村小组做好前期用地、规划、可研报告等工作,按照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上报项目,县民政局把符合条件的项目录入市级申报项目库储备,待上级安排资金后给予解决。
三、下步工作方向
积极与县财政局及上级部门协调,待县财政或上级安排资金后在给予资金支持并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冯婧 0871—67798890)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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