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07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07号
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刘家祥代表:
您提出《关于新建普拉河下部龙村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圭山镇普拉河村委会下部龙村,位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圭山镇东南部,圭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岭,多年来,在石林县委、县政府、圭山镇党委、镇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的改善,现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老年人逐渐增多,茶余饭后,没有能够开心、休闲、娱乐的公共活动场所,建议在下部龙村新建一处老年人活动公共场所,大约需要资金5万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因县财政资金困难,在养老服务领域建设方面投入减少。请村委会、村小组做好前期用地、规划、可研报告等工作,按照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上报项目,县民政局把符合条件的项目录入市级申报项目库储备,待上级安排资金后给予解决。
三、下步工作方向
积极与县财政局及上级部门协调,待县财政或上级安排资金后在给予资金支持并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冯婧 0871—67798890)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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