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62号
建议答复的函
余平波、孔秋艳代表:
您提出的《对建城区内已建但未命名的道路进行命名》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是当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是历史记忆、文化象征、地域特色、乡愁所系。为加强地名管理,推进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提升道路地名命名文化内涵,也能向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县民政局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昆明市地名管理规定》、《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规划局、昆明市建设局、昆明市房管局、昆明市工商局、昆明市城管局关于加强昆明市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昆民地〔2005〕69号)文件关于“申报地名命名,由建设单位、产权所有人或有关主管部门向地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命名的理由和名称的来历、含义要求,并附立项、报勘批准文本和平面图”之规定,县民政局每年会起草印发《关于对辖区内未命名道路等地名进行排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对辖区道路等地名命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已建成但未命名的道路、小区等,按程序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申报命名。
(一)县城建城区街路巷地名命名情况。县民政局按照地名命名的程序不断推进地名标准化工作。2020前对已建成道路完成了94条道路命名工作;2021年完成了霞光路、晴岚街等18条道路命名;2022年完成了学启巷、居贤巷、居云巷3条道路命名;2023年完成了海林路、义学路、湖东路3条道路命名,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118条道路命名,并发布社会使用。
(二)县城建城区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设置情况。2018年县民政局对县城建城区40条命名道路统一设置了210块街路巷地名标志牌;2024年在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支持下,按照《昆明市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设置规范》在海林路安装了12块道路标识牌。
二、办理情况
(一)积极开展石林县建成区内未命名道路等地名摸排工作。县民政局起草印发了《关于对辖区内未命名道路等地名进行排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对辖区道路等地名命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已建成但未命名的道路、小区等,按程序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申报命名。目前县民政局已收集到5条未命名道路基本信息。
(二)积极推进地名标准化工作。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县民政局按照地名命名的程序已将收到的未命名道路的基本信息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布,广泛向群众征集未命名道路名称,截止目前收到群众投稿地名名称60个;二是指导申报单位开展道路命名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单位按照地名命名的原则草拟地名命名方案;三是按照地名命名的程序开展工作。下步县民政局将开展县市级地名检索,检索通过后将再次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再次广泛征求拟命名道路名称,形成《征求意见报告》;适时召开地名专家论证会后,对拟命名道路名称的地名来历、含义开展专家论证;论证会通过后将拟命名道路名称上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三)进一步完善县城建城区街路巷地名配套设施。街路巷地名标志牌是石林的名片,无声的向导;是推行规范化、标准化地名于社会使用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经排查梳理,县城建成区新增的道路还需要设置402块街路巷地名标志牌,预计需要经费108.54万元。一是积极争取县财政的资金支持。县民政局已将其纳入年度预算,同时我局每年起草《关于给予解决县城(园区)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设置经费请示》报县人民政府,积极争取县财政的资金支持;二是寻求新路径,获得社会力量支持,县民政局积极跟工业园区沟通,为方便园区及企业开展工作,工业园区拟同意进一步完善园区的道路标识牌设置工作,在县民政局指导下,已在进行初步的预算。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加强对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地名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增强责任意识。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
(三)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和地名宣传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大对未命名道路、桥梁等的命名申报工作,对已命名地名拓宽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认可度和知晓率。
(四)加大与相关部门统筹协调,促成各有关职责部门对地名命名工作齐抓共管,多管齐下的良好局面。
感谢您对石林县地名命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韩云娟,0871-67790092)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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