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X3YN202405150013)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5150013 群众投诉问题:“石林县城双龙公园内未批先建商铺10幢、公厕1个、休息亭2个、停车场1个,占用绿地近6000平方米。” |
办结目标 | 完善相关手续,加强公园管理。 |
整改措施 | 1.完善相关手续; 2.完善消防通道标识、标线;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双龙公园管理,确保公园绿地不被违规占用; 4.将异地还建绿地纳入城市公园管理,确保公园绿地面积不减少。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提交第三方权籍调查报告和小组、社区、街道办土地权属证明,完善建设资料,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占用绿地进行了异地还建,并将异地还建绿地纳入城市公园管理,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2月23日通过县级自查自验;2025年5月20日通过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石林县发改局(地址:石林县行政中心A区216)。联系人员及电话:包瑞峰 0871-677964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