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X3YN202405280051)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
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X3YN202405280051)
公示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5280051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石林县西街口镇雨布宜村杨某某在绿水塘村近40亩的耕地上违法开采大理石,破坏耕地,并造成3000余棵树木被损毁。 |
办结目标 | 督促杨某某对恢复区域土地进行有效利用,防止弃耕撂荒,杜绝土地“非粮化”。 |
整改措施 | 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督促杨某某尽快对恢复土地进行耕种利用。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2024年5月27日以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对杨某某进行约谈1次,并责令杨某某对土地进行有效利用。目前已对采损区土地栽种了雪松约4亩,对其余恢复土地进行了翻挖耕种利用,撒播荞籽,第二茬已完成收割,目前正在轮闲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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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3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市级组织验收。2025年4月8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市级验收,经核查台账资料和现场核实,同意通过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中路小东山红绿灯路口国土大楼。联系人员及电话:赵俊良,0871-67796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