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昆石交许〔2025〕004号(红头)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昆明双汇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1月22日提出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申请。
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八条 的规定,决定予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
经营主体:昆明双汇物流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经营方式:公司经营
请按规定要求落实投入车辆,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确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落实投入车辆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注:请于 2025年 1月 26日前到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窗口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