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文化和旅游市场工作简报第七期
纵深推进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石林县开展旅游购场所和导游乱象整治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三个百日行动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好第一,第二个百日行动工作成果,扎实开展好第三个百日行动,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4月11日以来,石林县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聚集“旅游购物场所不规范”“导游乱象”“强迫购物”等问题,全面开展旅游购场所和导游乱象整治行动。共检查涉旅团队购物场所及涉旅商品销售14家次,在重点涉旅购物场所粘贴《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2份,签订《云南省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企业承诺书》5份,立案查处导游执业不规范1起。
靶向监管,突击检查重点场所。坚持“投诉就是最好的线索”,强化投诉数据分析,实行清单管理,对投诉量较大的场所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2家重点涉团队购物场所和12家涉旅商品销售开展突击检查。一查主体证照。对辖区内所有涉旅经营户是否持证持照经营、证照是否公示上墙进行全面检查,依法严查旅游领域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查市场价格。检查“购物场所”经营户是否做到商品明码标价,规范、诚信经营,引导经营户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做到“码清价明”。三查经营模式。检查是否有导游或销售人员恶意尾随游客诱导推销商品,或者以隔离封闭的形式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等情况。四查投诉处理。重点检查涉旅“购物场所”是否严格落实履行“30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和“先行赔付”机制,经营主体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无理由退货标牌,条件和流程等。
严查违规,规范导游执业行为。聚焦涉旅团队购物场所导游执业行为,强化对导游执业资质、职业规范、行程单执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行为。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在涉旅团队购物场所现场查处导游执业不规范1起,形成有力震慑。
宣传引导提质,服务承诺全覆盖。在重点涉旅购物场所粘贴《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社会监督。同时,对新增的5家涉旅商品销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作云南省“30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宣传、告知,签订《云南省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企业承诺书》,并要求经营主体在显目位置摆放“30天无理由退货”告知水牌和海报,做好售后服务,提升游客消费信心。
下一步,石林县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旅游市场巡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强化与市场监管、税务、公安、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协同执法,严厉打击损害游客合法权益和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宣传,提高游客合理维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旅游市场整治的良好氛围。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