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文件精神,2024年度县应急管理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予以高度重视,党委深入研究并专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事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处突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深入学习并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关于依法治县的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我们始终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致力于加强监管执法基础建设与提升外部形象。通过构建健全的工作机制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我们全面推动依法行政的深入实施,有效保障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强化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紧密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致力于巩固法治理论基础,树立坚定的法治意识和理念。本局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理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每半年举行一次工作会议,定期征集法治建设意见,研究并部署本局法治建设依法治理重点任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在法治建设中的首要责任。办公室设在法规科,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和联络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深化“学思践悟”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和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加强科学理论武装,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探索全县应急管理依法治理的新路径、新策略,共同有效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思考问题、作出决策、开展工作。根据《2024年会前集中学法安排》,各职能科室结合业务实际,按计划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共举行20期法律讲堂,目的是通过讲解促进学习和实践,确保执法和审批流程合法合规,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法治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坚决贯彻执行“放管服”改革举措。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简工作,切实简化审批流程,全面优化行政权责清单、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致力于打造政务公开、透明的政府部门,以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热情服务水平,细化政务办事指南的颗粒度和精准度,开展预约服务、暖心服务、帮办代办、容缺受理等活动,提升审核审批速度,“加急”办理,引导企业主动进行评价,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的运用,推行便民利民的“掌上办”。
(五)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以及备案情况。县应急局当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包括《石林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警示管理办法(试行)》和《石林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这些文件未超出法定权限,未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处罚等事项,也未减损公民和组织权益或增加义务,未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和民法典,且遵循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六)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县应急管理局恪守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科技和科学方法,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需要。对于重大资金使用、人事调整及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必须经过党委会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民主决策,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得以贯彻执行。
(七)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全面贯彻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确保执法公示责任明确,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信息公示,做好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2024年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9份,确保每个案件办结后及时依法公开执法情况;全程记录执法过程,确保可追溯;规范执法用语和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确保法制审核责任到位,对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事项按要求进行法制审核。
(八)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应急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力配合牵头部门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九)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情况。截至2024年底,县应急管理局在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十)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送达的 (石检建﹝2024﹞1号 ,我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及时报送。
(十一)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县应急局依据省、市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县应急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县应急局行政给付裁量权基准(2021)》《县应急局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1)》,并适时动态管理。
(十二)实施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减轻、从重处罚的相关规定和《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编制《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经法律顾问审查,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严格执行柔性执法“五张清单”,按时报送案例。
(十三)执法与服务同行、执法与普法并行。县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与执法质量标准深度嵌入执法实践之中,于执法检查之际,细致排查潜在隐患,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宣讲,深入剖析其背后的法理依据与逻辑。既“诊断”也“开方”,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明确整改标准,将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真正解决企业存在问题。
依据《石林彝族自治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相关通知,结合《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普法方案》及部门实际,组织开展了六月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和5.12防灾减灾法治教育活动。活动旨在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氛围,树立安全生产合法合规意识,激发企业自主合规管理动力,实现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的转变,并强化事前风险管控。通过石林应急微信公众号普及20余部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四)按要求制定执法计划,并审核、报备。科学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进行备案,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7号)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并将材料报司法局备案。
2024年1-12月内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160次。查处违法案件17件,预防性罚款金额13.51万元。坚持依法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申述权和辩护权及听证权;在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规范使用法言法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帮助当事人改正错误;细化具体违法情节,量化处罚幅度,精准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始终秉持高要求、严标准,确保了工作的稳步推进。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法治政府建设的道路上,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具体而言,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面对繁杂的安全监管任务,现有的执法力量、能力以及素质与实际监管执法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其次,“三项制度”的落实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最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的法治建设特色和亮点尚显不足,亟需我们进一步探索和提升。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务实的措施,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能落到实处,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定期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听取相关汇报,及时解决学法教育、普法宣传等问题,推动法制审核,主持案审委会议审议重大案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得到有力组织保障。二是坚持科学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使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紧抓 “关键少数”,积极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及时组织党委委员、各科室负责同志等全体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的法治素养,形成带头学法、带头懂法、带头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关于贯彻落实〈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实施方案》《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普法方案(2021—2025年)》。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把法治建设作为规范安全监管、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工作,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的内涵,增强法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认真总结法治建设的经验,在实践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行政管理规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营造浓厚的法治营商环境。四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质量,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助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将推进安全执法规范化、精准化,重点在执法程序、文书填写、陈述表达、证据收集、处罚依据引用和裁量精准度上进行改进。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和责任感,总结经验,建立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等制度,促进管理创新。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此外,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规范执法,提升公信力,助力社会公平正义。
特此汇报
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