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修订)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
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修订)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修订)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修订)》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至15:30在石林县水务局防汛会商室(龙泉路13号水务局大院球场旁一楼)举行。
二、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听证记录人
(一)听证会主持人(1人)
周 晶 (县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
(二)听证委员(5人)
王 琦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
殷琼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 志 (县财政局副局长)
毕 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彦明 (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决策发言人(1人)
周 晶 (县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
(四)听证监察人(2人)
付贤恩 (县司法局依法行政监督科科长)
张汝洋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五)听证代表(17人)
1.居民代表(11人)
高永平 鹿阜街道办事处西北社区村民
陈 瑞 上海新天地小区住户
保家伟 石林安居工程小区住户
付 锐 凯旋怡景小区住户
马誉星 桃园水乡小区住户
魏丕林 龙泉社区居委会书记(香醍溪岸小区住户)
杨 莹 巴江佳园住户
李宏先 石林中路979号25栋住户
张福勇 县教体局职工(上海新天地小区住户)
王 娟 西湖紫园小区住户
官卫云 上海新天地小区住户
2.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人)
李云波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薛 瑾 县农业农村局农开办综合科负责人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赵建平 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永能 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
4.法律工作者(1人)
段明星 云南星昊律师事务所主任
5.经营者代表(1人)
杨跃平 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计量所所长
(六)听证旁听人(3人)
马桂林 县农业农村局23栋住户
李 艳 县园林绿化管理站站长(东城区2号地9栋住户)
彭云波 鹿阜街道办事处农林水中心负责人(巴江俪岛1栋住户)
(七)听证记录人(3人)
董琼芬 (县发展和改革局)
杨黎明 (县水务局节水办)
李柯洁 (县水务局农水处)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