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突发灾害事故群众转移避险演练及专项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度突发灾害事故群众转移避险演练及专项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核心理念,全面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基层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响应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县防减救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系列突发灾害事故群众转移避险演练及专项应急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演练内容与组织
(一)村委会(社区)演练
1.演练对象:全县范围内所有村委会(社区)。
2.灾害背景选择:各村委会(社区)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从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突发灾害事故中任选一个作为演练背景。
3.演练内容:通过广播、铜锣、警报器等有效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灾害预警信号。按照事先制定的转移路线,迅速、有序地组织村民转移到安全地带(应急避难场所或临时安置点),重点关注包保责任转移困难对象,确保所有村民均已安全转移,并对转移情况进行核实和记录。各工作组向演练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演练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和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4.演练要求:摸清人口居住情况,完善人员转移避险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制定科学合理的转移路线,避开隐患点和拥堵区域,确保转移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精心组织演练活动,确保干部群众明确预警信号、转移指挥及注意事项等关键信息。
(二)乡镇街道演练
1.演练对象: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2.演练方式:根据各专项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一般实行实战化演练,可进行专项演练,也可合并成综合应急演练。
3.演练内容:通常应包含预警信息传播、事故信息报告、启动应急响应、各组应急处置、解除响应、总结点评等内容。乡镇街道应急演练重点是规范乡镇(街道)层面应对行动,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任务分工、应急处置措施、信息收集报告、现场管理引导、人员疏散避险与安置、应急资源调用等内容,突出人员转移避险,体现先期处置特点。演练结束后,必须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和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三)各专项指挥部的县级演练
1.演练对象:县级各专项指挥部。由承担日常工作的县级部门牵头组织。
2.演练方式: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专项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
3.演练内容:按照相关预案组织实施。演练结束后,必须对演练过程进行复盘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改进方向。
二、演练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需结合各行业指挥部要求和本地实际,统筹安排乡级演练时间。并要求各村委会(社区)在此时间范围内确定具体演练计划。请各乡镇街道在3月20日前将详细的演练时间安排计划报送至县防减救委办(县安委办)备案,并确保演练活动在合理的时间段内完成。
县各专项指挥部牵头单位自行决定县级专项演练的具体时间。演练计划3月20日前报送至县防减救委办(县安委办)备案,并确保演练活动在合理的时间段内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防减救责任
县级各专项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县级部门,是该类灾害事故日常预防、减轻灾害损失、应急救灾的牵头部门,必须履行好牵头防减救责任,按职责组织好相关演练。乡镇街道作为属地政府,除要组织好本级演练外,还要督促所辖村社区落实好演练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指导与配合
1.防减救委办(县应急管理局)需牵头做好对乡镇(街道)及村委会(社区)演练活动的指导工作,确保演练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县总体应急预案确定的各灾害事故应对处置主责部门需指导好乡镇街道相关灾害事故类别的演练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援。
(三)落实转移避险责任
1.各乡镇(街道)需充分认识到群众转移避险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和使命意识,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2.各成员单位也需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在群众转移避险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四)广泛宣传发动与经验总结
1.各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需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演练活动,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演练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需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和预案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群众转移避险长效工作机制。
四、报送要求
演练完成后,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需按照要求填写《石林县应急演练情况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表及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局公文交换系统端口)。
附件:石林县应急演练情况登记表
石林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1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