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云南石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工作要求和精神,由云南石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园区管委会主动公开包括2023年年度决算、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2024年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园区B-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等政府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投诉和咨询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将信息审核责任压实到部门及个人,由拟稿人填写信息内容及来源,经部门、分管及主要领导三级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信息内容的完整、及时。按照“谁上报、谁负责”原则,未经审核稿件,一律不擅自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开设微信公众号:云南石林产业园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来源为:部门原创信息及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石林融媒、人民网、云南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载信息。微信公众号包括党建阵地、政策信息、招商服务、政民服务、企业风采、政策信息及企业咨询等9个模块,各部门以自身职能职责为依托,严格对内容、数据、格式等进行审核把关,填写《云南石林产业园区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表》后,定期进行信息更新,在确保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功能性的同时,抓准信息的准确性严肃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各部门严格遵照年初拟定的政府信息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信息的初审及发布,综合管理部负责持续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立行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组织开展信息工作“小班制”培训两次,围绕新媒体新闻定义、发展趋势、新闻采访技巧、新闻编辑与排版规范、新闻伦理与法律问题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讲解,有效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写作能力和水平,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2024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印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以来,园区管委会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整合及发布流程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信息公开的效率还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规范性的宣传教育需进一步向全体干部职工延伸。
下一步,园区管委会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在原有的工作制度基础上,强化部门联动,加快信息流动,确保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二是强化学习效能,进一步提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计划通过培训等方式,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确保工作能力与工作任务的有效匹配与衔接。三是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严格把关公开信息,避免信息泄露或不当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园区管委会围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明确责任与要求,狠抓落实,规范化答复群众依申请公开、通过政务新媒体及时转发各项政策及解读。按照信息发布审查及查错纠错机制要求严格审查,对监测平台和人工检查发现的错误,立行立改。
云南石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