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工作要求和精神,由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及时发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财政预决算、重大决策预公开、行政许可结果等信息,积极转载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解读等权威信息。2024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石林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5条,承办12345热线、领导信箱451件,各类办件均按办理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县政府办严格落实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各项规定,妥善办理涉及政府工作报告、征收补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信息,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0件,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报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责任、审核要点、错误整改反馈要求等,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不涉密、不侵犯公民隐私。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7 | 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业务工作、行政审批中形成信息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不及时,错敏词或表述错误现象偶有发生。
2025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检查指导。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通过调研听取意见、集中学习培训,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检查,强短板补弱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公开前审查,公开后检查,及时公开涉及民生领域、公众关切热点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