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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412-947331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2-31 14:11
名 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X3YN202405110028)
文号: 关键字: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X3YN202405110028)

发布时间:2024-12-31 14:1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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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X3YN202405110028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石林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混乱,县城大屯片区玉天赐餐馆对面、朝阳轮胎修理店隔壁有两家废旧物资回收点,布局不合理,疑似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但证照不全。

办结目标

督促石林县康利废品收购站限期对原址堆放物品进行清理,恢复场地原状;责令李厚华废品收购站立即停止经营,限期搬离,恢复场地原状。

整改措施

是下发整改通知,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整治达标。强化问题整改跟踪检查,并对企业(个人)现场提出整治指导意见,明确整改工作标准要求。三是建立石林县再生资源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对县城内未进入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全面清查整治,并做好监督管理,确保长效机制有效落实,防止问题反复、反弹。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完成石林县康利废品收购站原址堆放物品清理,并进行绿化美化

二、 李厚华废品收购站搬离,场地恢复原状。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2024年10月31日,石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局、鹿阜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自查自验;2024年12月25日,昆明市商务局会同昆明市公安局对投诉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石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地址:石林县城东城区科技楼;邮箱:512940298@qqcom)。联系人及电话:伏小丽 67782611。

公示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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