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X3YN202405110028)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5110028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石林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混乱,县城大屯片区玉天赐餐馆对面、朝阳轮胎修理店隔壁有两家废旧物资回收点,布局不合理,疑似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但证照不全。 |
办结目标 | 督促石林县康利废品收购站限期对原址堆放物品进行清理,恢复场地原状;责令李厚华废品收购站立即停止经营,限期搬离,恢复场地原状。 |
整改措施 | 一是下发整改通知,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整治达标。强化问题整改跟踪检查,并对企业(个人)现场提出整治指导意见,明确整改工作标准要求。三是建立石林县再生资源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对县城内未进入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全面清查整治,并做好监督管理,确保长效机制有效落实,防止问题反复、反弹。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完成石林县康利废品收购站原址堆放物品的清理,并进行绿化美化; 二、 李厚华废品收购站已搬离,场地恢复原状。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0月31日,石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局、鹿阜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自查自验;2024年12月25日,昆明市商务局会同昆明市公安局对投诉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石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地址:石林县城东城区科技楼;邮箱:512940298@qqcom)。联系人及电话:伏小丽 67782611。 |
公示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