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关于审计整改的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2024年9月6日至10月29日,县审计局对我局石林彝族自治县圭山镇法块村委会海纳滑坡治理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我局按照县审计局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配合县审计局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多计工程价款88138.16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施工方在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88138.16元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进行了核减。以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结算的审核。
(二)关于“违反建设程序,未取得项目批复即开工建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项目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规局下拨资金时未要求立项,并且主体工程建设施工须在汛期(2023年5月底)前完成,我局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整改,已于2023年3月31日取得项目立项批复。
(三)关于“项目资料内容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完善,并对施工资料进行装订整理归档。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加强工程结算审核,严把结算关,做到依法据实结算”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审计建议。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加强结算审核,严把结算关,做到依法据实结算。
(二)关于“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杜绝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情况下开工建设问题再次发生”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审计建议。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杜绝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情况下开工建设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的审核,杜绝日期要素不齐全问题再次发生”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审计建议。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的审核,杜绝日期要素不齐全问题再次发生。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