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175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美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龙溪村委会大龙溪村小组路灯维修与维护》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路灯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乎农村夜间出行安全,对提升农村生活品质有重要作用,你们大龙溪村于2015年共安装路灯52座,由于长期使用和缺乏有效维护,现已有6盏路灯无法正常使用,影响群众夜间出行的安全性,街道办非常关心此项工作,第一时间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了解情况,村庄路灯属于村小组自己的资产,由于街道办缺乏此项专项经费,无力给予你们资金上的帮助,我街道将督促村委会积极配合村小组修复损坏路灯并定期跟进,同时向上级争取修复资金,如有资金来源我们将及时与你们联系。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岚汀 0871—67742384)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