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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412-946905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2-30 15:26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2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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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2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12-30 15:2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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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明委员:

您在政协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林县古城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提案基本情况

内容:早在旧石器时代就已经有人类在石林生产和生活,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刘彻在路南设立谈稿县,唐宋时期为落蒙部,元代设路南州,民国二年废州改为路南县,1956年成立路南彝族自治县,1998年更名为石林彝族自治县,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石林古城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对古城的保护就是对我们历史的保护、文化的保护、遗产的保护、精神的保护,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但古城保护不是静态化的保护,不是固化、僵化、硬化式的保护,不是把古建筑、古遗迹、古宅古居、古桥古井圈起来、包起来、围起来,不是简单地守护冷冰冰的历史建筑,而是要传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充满人文气息的丰厚文化遗产。现如今小东门杨氏宅居等传统民居被列为文物保护,合理利用和挖掘这些文物背后的历史文化,对石林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有着十分巨大的推动作用。

建议:进一步加强石林县古城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通过旅游开发,将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凸现出来,采取科学的优化措施,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共同发展。实现古城保护与古城发展有机统一,在古城保护中促进古城发展,在古城发展中推动古城保护,最终实现古城的永续发展和科学发展,推动古城的有机更新。

二、 近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根据现有文献记载,石林古城即今鹿阜旧城,最早在唐宋时期在学地山设置落蒙部撒吕城,明代开始大规模筑城,至今保存了大量清末至民国时期的特色民居建筑。为做好古城保护利用工作,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2015年,对鹿阜旧城范围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进行了全面调查和统计,编制了《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需要保护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街区及巷道等主要历史文化遗产名录》。登记上报保留26栋建筑物,其中,10项被文物部门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项被被文物部门公布为登记文物,10项被住建部门登记为优秀民居。2016年10月,县文广体局向县城改办提交了《关于加强保护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物的意见》。2017年3月,县文广体局向县人民政府《关于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中加强保护历史建筑及优秀民居建筑的建议书》。2016至2019年,通过实施非遗项目保护可以项目包装,积极争取中央资金640万元,将小东门赵氏宅院、李氏宅院、李映乙旧居(李延故居)、小东门万寿宫、小东门杨氏宅院等5栋县级文物建筑作为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修复,及时抢救了一批历史建筑,打造建设了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馆。

2015年6月以来,组织人员对鹿阜旧城范围历史建筑砖石构件遗存情况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和走访了解,基本摸清了鹿阜旧城历史建筑砖、石、瓦等构件遗存情况,专门制定了《鹿阜旧城历史建筑砖石构件抢救收储利用工作方案》,2020年2月,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对鹿阜旧城改造范围内遗留古旧建筑砖石构件进行收集抢救的报告》,由此陆续开展了一批收集保护工作。2021年,县文旅局编制了《石林县非物质遗产传承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1年,县文旅局安排46万元委托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专业资质单位编制了《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保留21栋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勘察设计方案》(含全面修缮施工设计图纸)。编制了《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18栋保留历史建筑临时性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方案》《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18栋保留历史建筑临时性除险加固工程预算》,并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对鹿阜旧城棚改区保留建筑物进行临时性除险加固等有关事项的请示》《关于解决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保留历史建筑物临时性除险加固工程实施经费的请示》。

2021年4月,县文旅局邀请云南省文物局专家组对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10项未登记优秀民居开展文物价值认定专家咨询工作。2021年6月,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桂明召集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城改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现场明确了下步对保留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划定及破损建筑抢险加固、老旧建筑构件收集利用等工作措施。2021年8月,县文旅局再次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解决鹿阜旧城历史建筑砖石构件抢救收储利用工作经费的请示》(石文旅请〔2021〕23号)。2021年9月,县文旅局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审定《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保留历史建筑保留及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石文旅请〔2021〕33号)。2021年11月12日,县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

2022年,对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保留26项历史建筑的日常管理责任单位进行了梳理,明确了管理责任,由县文旅局负责管理6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鹿阜小学负责管理1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石投公司负责管理3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石投公司管理6项登记文物、县住建局负责管理10项登记优秀民居。     2023年以来,积极加强文物活化利用、社会力量引入工作探索,正在与相关企业就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部分历史文物建筑的托管养护、活化利用工作进行洽谈。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棚改项目缺乏前瞻性,总体规划严重滞后;二是各级财政极度困难,导致修缮资金无法落实,难于进一步实施保护利用工作;三是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管网、道路建设滞后,严重危及文物建筑安全;四是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至今没有进展,导致整个片区完全处于停滞状态。

三、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经县文化和旅游局专题研究,形成如下决议及工作计划:

一是通过开展项目策划包装,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按照“突出重点、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的原则及时对鹿阜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保留历史建筑开展保护修缮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文物活化利用、社会力量引入工作探索,与相关企业就小东门万寿宫、小东门杨氏宅院等历史文物建筑的托管养护、活化利用工作进行洽谈,做好活化利用。

三是加快推进完成李埏故居(即小东门李映乙旧居)的布展建设与对外开放工作,丰富片区展示内容。

四是继续推进《滇桂黔边区(石林县)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转债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文旅项目实施建设运营。

五是稳步推进小型特色展示馆、非遗馆建设,逐步打造石林县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展示宣传博物馆集群,推动鹿阜旧城片区文旅融合项目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升红  0871-6779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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