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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412-946901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2-30 15:20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14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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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1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12-30 15:2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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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 瑕、段宏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阿诗玛文化艺术中心”列入石林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石林山石冠天下,风情醉国人,是世界喀斯特的精华,中国阿诗玛的故乡,阿诗玛文化底蕴深厚。自20世纪50年代初叙事长诗《阿诗玛》整理发表后,文坛引起强烈反响,纷纷以各种形式传播,先后被翻译成英、法、德、西班牙、俄、日、韩等多种语言版本在海外流传,在国内被改编成电影。叙事长诗《阿诗玛》的整理出版和电影《阿诗玛》的发行放映,让独具特色的阿诗玛文化走向世界,阿诗玛文化在云南乃至全国、全世界得到了很高的评价和赞誉。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大阿诗玛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建了副科级专门工作机构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中心。同时,结合全县各地阿诗玛文化保护传承的资源状况和宣传需要,先后建立了石林县非遗馆、石林县农民画馆、糯黑石头寨民俗馆、长湖中心小学非遗传承基地等一批各级民族文化传习馆、非遗传承基地,使阿诗玛文化保护传承拥有了一批固定的宣传展示平台,为助推石林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发挥了积极地作用。但由于现有的传习馆和基地都散落在县城及乡镇的各个地方,加之没有形成文化旅游参观线路及配套服务设施,当地群众及外来游客很难一一领略,建设一个集文化地标、文旅融合的“阿诗玛文化艺术中心”具有重要意义,势在必行。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做好阿诗玛文化艺术中心建设的前期工作,助推全域旅游的高质量发展,我局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如下办理工作:

(一)开展了阿诗玛文化传习场馆的现状调研。经调研,全县先后建立了石林县非遗馆、石林县农民画馆2个展示馆,大糯黑、维则、大平地、月湖、彝族第一村、民族小学、长湖中心小学等民族文化传习馆7个,省级传承基地长湖中心小学、市级传承基地民族小学传承基地2个,阿诗玛旅游小镇非遗一条街1个。全县共有展示馆、传习馆、传承基地、非遗街区共12个。全县各类展示馆、传习馆、传承基地呈现分布不平衡、传习展示内容同质化率高、地标性不强等特点。

(二)已纳入全县重点文旅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为争取项目列入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库,县文旅局与县发改部门进行共同研究,已将该项目列入2025年县级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为该项目开展科研编制等前期工作争取必要的前期工作经费,推动该项目列入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库。

(三)计划列入石林县文化旅游发展“十五五”规划。经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共同研究,在2025年争取县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基础上,由县文旅局负责,在编制石林县文化旅游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作中,把该项目列入文化旅游发展项目建设规划名录,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三、 下步工作措施

根据与县发改局的沟通意见建议,县文旅局将联合县发改局等部门积极推动阿诗玛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作。阿诗玛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前期工作全面启动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项目选址、科研编制、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力争在“十五五”期间把该项目建设成为阿诗玛文化传承保护、宣传展示中心功能的石林文化客厅和石林文化旅游的新地标、新名片,为石林旅游的转型及腾飞打造软实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升红 0871-6779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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