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答复的函
高文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祖莫村委会第六小组建盖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石林县96个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已达标。石林县2019年与昆明市捆绑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及行政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21年,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公布名单,昆明市成功创建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2.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主管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责是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无权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审批立项,且无资金支持渠道。有条件建设村小组文化活动场所的,由乡镇(街道)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后,列入县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石林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侯志纹, 0871-67799880)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