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33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33号
建议答复的函
金跃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雨胜村增加太阳能路灯》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雨胜村有355户,现有人口1442人,村内3.2千米的道路已硬化,为进一步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原有30盏太阳能路灯,年代也久了,这30盏路灯现在只亮着三分之一了。因村子长,现还需要在村内主道路两边增加80盏太阳能路灯,预算需要资金56万元左右。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雨胜村增加太阳能路灯的建议,镇政府高度重视,指定部门负责,由部门与村委会进行对接,形成意见和建议。将该项目列入2024年镇项目库,与上级单位对接,争取资金,待上级单位批准实施后,我镇将立即组织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一是长湖镇将加强政策对接,推进我镇路灯亮化工程。二是争取项目资金,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长湖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方局东,0871-67734009)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